信用证风险:警惕开征行风险
一、案情
国内A公司与阿根廷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支付条件为L/C装船日后180天付款。买方于2004年8月按照合同约定开出不可撤消信用证,开证行为阿根廷的C银行,通知行及保兑行均为世界知名银行D的广州分行。由于D银行对信用证加具保兑需要收取1000多元人民币的保兑费,因此A公司收到信用证后,没有接受D银行的保兑。
A公司在国内制单备货,在信用证规定时限内,于2004年9月出运,随即向D银行广州分行交单。2004年11月,D银行广州分行收到开证行C发出的承兑电,承兑到期日为2005年3月25日。
付款到期日后,D银行未从开证行处收到该信用证下的款项。D银行广州分行分别于2005年4月11日,6月7日、6月13日和8月2日连续四次向C银行发电催款,但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因此,D银行广州分行不得已向其布宜诺斯艾利斯分行求助,要求其协助查询此信用证问题。
8月22日,D银行布宜诺斯艾利斯分行回电并告知,阿根廷共和国中央银行根据该国《金融机构法案》Section35BIS,已下令C银行停止运营,但优先债权仍然有效。按照阿根廷政府的紧急法令,一个新的金融实体?E银行于2005年5月21日揭牌运营,接管其优先债务。
2005年9月2日,D银行广州分行向E银行的联系人直接发传真和电子邮件联系此笔逾期信用证付款事宜,但没有得到对方答复。在这种情况下,D银行广州分行要求A公司关案,并支付信用证通知费等手续费,A公司随后关案。在此期间A公司亦与买家(开证申请人)联系付款事宜,但买家坚称已将款项付给C银行,但没有提供支付凭证。由于追讨一直没有结果,A公司遂委托信保公司追收这笔货款及由此产生的拖欠利息。
二、分析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多年以来一直是主流结算方式之一。特别是在出口商对买方资信不太了解,或者对其信用评价不高时,为降低收汇风险、保障收汇安全,出口商往往会要求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因为银行信用通常比买方信用更为可靠。在本案中,A公司对于首次进行交易的买方采用信用证交易模式是较为恰当的,确实有助于降低收汇风险。但银行信用并不等于百分之百的付款保证,在选择信用证结算方式时,必须需要考虑开证行的资信状况。在国际贸易中,风险处处存在,所以每一步都要谨慎小心、周全考虑。
阿根廷是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自70年代以来,连续发生过几次债务危机和金融危机,信用体系比较脆弱。相应地,其金融机构的国际信誉也值得怀疑。在本案中,C银行开出了要求加具保兑的信用证,但A公司为了节省1000多元人民币的保兑费,没有接受信誉卓著的国际大银行D的保兑,致使其出口款项颗粒无收。如果当初A公司接受保兑,则在承兑到期日后,不管开证行是否拖欠或拒付,A公司都可以直接向D银行北京分行索汇。因为保兑行和开证行同样负有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只要不存在“不符点”,它必须在到期日向信用证受益人无条件支付款项。像D银行这样声誉卓著的跨国银行,到期拒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使发生例外情况,由于D银行广州分行在国内,A公司要提起法律诉讼也方便很多。即使发生开证行拒绝向保兑行偿付信用证款项的情况,保兑行也无权向受益人追索,而只能以自己独立的身份向开证行追索,要求其偿付。而不像纯粹的交单行那样只能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出口商向开证行追索信用证款项。
在本案中,由于开证行不付货款,D银行广州分行代理A公司向C银行进行追索,虽然没有追索成功,但也花费了不少人力、财力,自然要向A公司收取费用。后来A公司向其交纳的托收费、邮电费、手续费等费用也在2000元以上,较当初节省的保兑费实在得不偿失。与其亡羊补牢于事发之后,不如未雨绸缪于事发之先。
其实,在以信用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时,还可以选择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来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信保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信用证保险保单》的保险责任包括:(一)商业风险,1. 开证行破产,2. 开证行拖欠,3. 开证行拒绝承兑;及(二)政治风险。本案中所出现的承兑后拒不付款、开证行倒闭等风险,都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范围内。如果A公司当初投保了信用险,那么也不会像文中开头所述那样,在信用证应付款到期日后半年还拿不到一分钱了。
三、启示
一般来说,保兑行收取的保兑费约为信用证金额的0.5%至1%不等。保兑行可自己决定是否加具保兑,如果它考虑后不愿意承担风险、不愿意接受加具保兑的要求,那么它应尽快告知开证银行。保兑行在决定是否保兑时,要先衡量将来向开证行要求偿付的风险,这就需要考虑开证行的资信、它所在国家的政治风险等因素。如果一家银行收取费用、保兑了一份信用证,那么它就负有与开证行相同的向受益人保证付款的独立合约责任,该独立合约责任是第一性的,而不是后备的或补偿性的。
信用证加具保兑对必然有利于出口商,所以一般在买卖合同中会订明这笔额外费用由卖方承担。在本案中,买卖双方的合同并未规定保兑费的问题,而在实际操作中该费用成为了出口商应付的费用。A公司在买卖成交之前,就应考虑到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阿根廷,金融体系比较脆弱、外汇制度不断变动,因而接受阿根廷银行开来的信用证是有一定风险的。A公司在定价时即应对这种潜在风险进行通盘考虑,将保兑费或保险费列入销售成本,使自己在低风险的前提下赚取商业利润。特别是对于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银行,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和地区政治、法律环境不稳定、存在外汇管制政策时,加具保兑就显得更加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