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与中国信保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企业融资有了信保“安全伞”
(长春晚报2008年7月30日 记者:李秀薇)
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29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在长春正式建立办事处,省政府与中国信保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这意味着,我省企业今后在家门口就可以获得特有的风险管理及金融服务等政策性保障,企业在经贸活动中有了“风向标”和“保护伞”,有利于企业降低出口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
吉林企业应加大信用保险使用率
2007年,中国信保支持吉林省外贸出口额1.3亿美元,2008年1月至6月,共支持出口1.0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4年多来,中国信保累计向吉林省遭遇风险的出口企业赔付96万美元,通过“信保融资”为吉林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超过8000万元。
据中国信保相关负责人介绍,信用保险在我国特别是在我省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企业对其知之甚少,因此利用的不够广泛。据统计,2007年信用保险对我省一般出口贸易的渗透率仅达6.1%,低于辽宁省17%的水平及全国6.5%的平均水平。为进一步利用信用保险支持我省经贸事业的发展,省政府与中国信保决定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外贸方面:提供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根据合作协议,中国信保将积极配合省政府支持企业“走出去”战略和相关政府政策的实施,全面支持吉林省企业“走出去”。通过提前介入、积极跟进、加强指导,全面指导,全面支持大型机电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对外工程承包项目和对外投资项目,全面提供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包括买方信贷保险、卖方信贷保险和再融资保险等)、投资保险(包括海外投资保险、来华投资保险和租赁保险等)、融资担保和非融资担保等各类产品。
内贸方面:助企业扩大与外资银行合作
协议明确了中国信保要积极支持吉林省企业国内贸易的发展,采取积极的承保政策,不断创新承保模式。积极支持吉林省企业在出口信用保险项下与银行的合作,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指导企业选择优质的融资服务,在扩大与国内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协助企业扩大与外资银行的合作。
优惠政策:对重点行业、企业优惠费率
协议中约定,中国信保将配合省政府相关政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提供灵活优惠的保险费率政策,优先满足出口信用限额和国内贸易信用限额需求;建立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对长期运用信用保险的企业,根据投保、赔付、贸易增长情况,给予适当保险费率下浮;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集体保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极支持新产品在吉林省的开发,以及新产品在吉林省优先试点运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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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唯一承办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其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外交、贸易、产业、财政、金融等政策,通过信用保险及相关业务,为企业提供全面风险管理和金融服务,保障企业的国内外贸易和交易安全,支持我国优势企业安全稳健地开展国际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