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客服:400-650-2860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聚焦
媒体聚焦

媒体记者谈信保之二--信保说案(信用保险案例辑选)

                                                   前 
  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广大企业和各级政府最为关注的莫过于企业的经营风险。因为一旦发生风险,小则使企业伤筋动骨,大则令企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作为专业的国际经贸风险控制专家,自组建以来,在帮助企业规避风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外经贸事业上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努力,同时在实践中也积累了一个个令人拍案叫绝的精彩案例。新闻媒体一向十分关注出口信用保险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持续跟踪进行宣传报道。这里,我们选取了部分在报刊上发表的精彩案例,编写了“媒体记者谈信保第二期——信保说法”,相信会对地区出口企业和各级政府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实践有所裨益。
  

出口企业应加强风险管理意识风险防范瞄准老客户
  

                                新商报  2005620 记者:杨旭
   
  案例回放
  辽宁省某木制品生产企业,主要从事木质百叶窗的生产和出口,其管理水平、市场能力、出口规模在同行业均处于前列。该公司成立5年来,业务稳健增长,年出口额仅1000万美元。去年底,该公司最大的国外客户——美国的一家知名木制品生产企业突然宣布破产,给辽宁省的这家出口企业造成大额应收帐款无法收回,经营几乎瘫痪。没想到歪打正着,该公司年初因融资目的而投保的出口信用保险却意外地帮助企业绝处逢生。近期,该公司已获得中国信保近90万美元的赔款,得以安然度过难关。
  案例分析
  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企业,特别是北方的企业,风险管理意识薄,很多出口企业应收帐款没有任何保障措施。一些出口企业认为,跟客户都做了多年了,从来没有发生问题,怎么会有风险?实际上,从中国信保赔案的统计数据来看,绝大多数的赔款发生在老客户、大客户身上。
  在欧美发达国家,为应收帐款设置保障措施是企业管理的必备环节,没有任何保障措施的应收账款是不可思议的,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企业防范风险的主要工具。在我国,随着中国信保的成立,重视风险管理的企业越来越多,特别是管理机制比较完善的大型企业。例如,鞍钢集团、辽宁成大、中化辽宁都把出口信用保险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而大量的中小型企业仍需加强风险管理意识,未雨绸缪才能获得长远发展。
   
  

“术业有专攻”——专业追讨润物无声
  

                                   新商报  2005718 记者:杨旭
  基本案情:大连某出口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公司早在2000年就与西班牙B公司建立了贸易关系,出口收汇情况基本正常。2004年西班牙遭受“3.11”事件打击后,B公司的业务也因此受到影响,期间曾拖欠过A公司的货款,但逾期一个月后便如数归还。200411月,A公司向B公司出运价值10万美元的两票货物,支付条件为OA90天,但在约定的应付款日后一个月,B公司仍拖欠货款未还。
  A公司一方面与B公司联系,要求尽快还款,另一方面向中国信保咨询专业意见。获悉此事后,经过认真细致的研究和分析,中国信保建议A公司委托其进行海外调查追讨。但是,A公司考虑到B公司历史付款记录良好,担心中国信保的介入会破坏双方的合作关系。于是,A公司经过电话联系告知B公司如不还款将委托中国信保介入,B公司遂口头答应分期还款,并表示要将公司的厂房和仓库抵押给A公司以作为还款担保。A公司出于对B公司的信任和未来合作的希冀,暂时未授权中国信保介入追讨。
  尽管未得到委托,基于维护中国出口企业利益和追踪海外问题买家的目的,中国信保仍然通过公开渠道监控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财务状况变化。在A公司告知中国信保B公司承诺还款和抵押担保的情况后,中国信保根据多年经验迅速建议A公司:既然B公司口头承诺还款,应趁热打铁令其出具书面还款协议。
  20053月中旬,中国信保获悉B公司的财务状况逐步恶化,如果任何一个债权人提起诉讼,都有可能导致其破产。中国信保在通知A公司的同时也了解到,B公司虽已签署了分期还款协议,但并未履行。根据上述迹象,中国信保建议A公司应迅速委托专业机构介入追讨,以免追悔莫及。因为没有其他选择,20054月,A公司决定委托中国信保进行追讨。
  经中国信保进一步调查了解到,B公司财务状况每况愈下,负债累累,所谓抵押厂房和仓库的承诺不过是缓兵之计,事实上这些房产早已抵押给当地银行进行融资。开始时,B公司对追讨采取回避态度。随后,中国信保趁B公司进入销售旺季,现金流暂时有所好转之机施加压力、催收欠款。由于A公司根据中国信保的建议取得了B公司书面的还款协议,面对自己签署的文件,B公司无从狡辩,在中国信保严格监控下,债务人目前已归还80%的欠款。
  案例分析:本案能够取得良好的追收结果,关键是A公司及时委托了专业机构进行追收工作。在实务中很多出口企业发生逾期应收账款后不愿委托第三方追讨。经了解,除了“家丑不外扬”的心态外,主要是担心第三方的介入会破坏原有的贸易关系。
  其实,由于我国出口贸易的特点就是低附加值和低科技含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论是在结算方式上还是在还款条件的谈判上我们的出口企业均处于弱势。如果出口企业对海外买家拖欠行为采取一味让步的态度,只会导致对方变本加厉拖欠货款,最后形成呆坏账。严酷的现实告诉我们,绝大多数情况下,即便我们的出口商做了很大让步,但仍会丧失客户,与此相伴的还有令人心痛的经济损失。很难想象,一个有信用、有合作诚意的进口商会因为正当的追收行为而恼羞成怒,拒绝与出口商继续合作。
  专业的追账机构有先进的业务系统,丰富的信息网络资源以及各个领域里深厚的关系背景。而且在很多发达国家,不合法和不道德的追收方式是不可能存在的。相对于一些专门靠赖账牟取暴利的进口商,很多专业追账机构的工作人员是拥有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人士或律师,他们往往在当地的商业圈内有很高的威望。由专业人士代表出口企业出面,不仅不会影响双方的贸易合作关系(除非对方本来就没有合作诚意),还会提升出口企业的市场形象。
  中国信保对此类案件的建议:
  1、尽早委托专业追账公司进行追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追账业平均的收费标准为20%左右,主要受债务人所在地区影响。出口商往往考虑到佣金比率过高,超过出口商应得的利润,所以总是迟疑再三。但相对于百分之百的最终货款损失,一定比例的追偿成本投入还是十分必要的。
  2、不必担心追账对贸易关系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存在贸易纠纷,有诚意和信用的海外买家会对拖欠出口企业货款心存愧疚,并不会因为追账机构的介入而恼羞成怒。那些一旦施加压力就穷凶极恶的买家,往往是一些没有信誉或存心诈骗的“惯犯”。
  3、提供真实、齐全的文件和信息,与专业机构密切配合。
  出口企业作为贸易当事人,对贸易真相最为了解,而且掌握着债务人的第一手资料。基于任何原因的隐瞒或误报不仅可能使追账机构浪费时间,而且还会造成更大的损失,甚至给出口企业或追账机构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大连一企业跨洋追欠成功

                                  大连晚报200622记者:卢真珍
     记者昨日了解到,历时4个多月的跨洋追讨,终于让墨西哥企业将20余万美元还给了我市这家出口企业,这也是大连企业首次从中美洲新兴市场追欠成功。据了解,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2006年共为大连地区出口企业追回海外欠款约830万美元,为我市的出口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0067月,大连某化工出口企业向墨西哥客户出口了两个货柜的原料产品,金额共计20多万美元,货物到港后,墨西哥客户承兑了汇票并将货物取走。到了应付款日却没有把货款送来。我市这家企业遂向墨西哥客户进行质询,但多次电话和函电催促,客户方面却只是一再敷衍和拖延,于是,该企业向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报案索赔并委托追收。
  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立即向墨西哥买方发函核实拖欠货款情况,对方虽然很快回复确认了拖欠事实,但却未能提供具体得还款时间。而根据中国信保最新的海外渠道调查报告显示,该买方的经营情况不容乐观。中国信保一方面向我市出口企业进行赔付;同时,将案件委托给海外合作渠道进行追讨。最终,中国信保成功地从买方处追回了全部的20余万美元的货款。
  

 

出口企业警惕买家四种风险国外买方拖欠是造成出口企业损失的主要原因

                                    半岛晨报2006511记者:蒋昭彦

  在大连企业各类出口贸易中,因国外买方破产造成损失的案件数量正在上升,企业控制风险的意识还需要加强。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简称辽宁信保)新闻发言人孔宪华昨天这样说。
  很多出口企业面临着严峻的国际贸易风险,中国信保数据显示,国外买方拖欠是造成出口企业损失的主要原因,占已决赔案总数的67%,占已决赔款总额的比例高达80%。破产案件赔付金额也逐年增加,破产案件往往损失金额较大、责任明晰,且追回欠款的可能性很小。
  大连情况也是如此,2004年以来,大连市发生多起出口坏账案,给企业造成了损失。昨天,辽宁信保公布的几起典型出口风险案例表明,如何有效控制风险同时抓住发展机遇是出口企业需要更多思考的问题。
  风险一
  拖欠货款出现最多
  案例:60万美元货款被长时间拖欠
  拖欠货款是出口企业遇到最多的一个问题。东北地区一家汽车出口商曾经向白俄罗斯批销商连续出口30辆小型货车,交易金额60万美元,结算方式为见货付款。但应付款日过后,该公司拖欠货款,经多次催讨也无效。辽宁信保联系了白俄罗斯追偿渠道展开调查追讨工作,调查得知,白俄罗斯批销商承认拖欠事实,但由于管理层更迭,公司经过重新的业务整合,汽车批销业务逐渐被边缘化,资金流被其他业务占据,造成长时间拖欠货款;而且,该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下家的履约水平——此款汽车在白俄罗斯的替代款型刚刚上市,且价格低廉,因此下家撕毁合约,导致该批销商不能按期向中国企业支付货款。最后,信保公司支付了保险赔款。
  启示:丰富风险控制手段,规避风险
  从初创到成长,从繁荣到衰落,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国外企业,都难以避免这种行业周期定律。而国外买方一旦受到市场因素影响,资金流动性差因而长时间拖欠货款,或蓄意欺诈,骗走货物后拒不支付货款,就会给一些风险能力弱的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出口企业必须丰富风险控制手段,合理利用各种方式规避风险,才能放心大胆地开拓国际市场。
  风险二
  出口货物突遇买方破产
  案例:32万美元货款差点打了水漂
  20049月,大连地区某出口企业向澳大利亚买方出口7单货物,合同金额32万美元,结算方式为见货付款。不料,货物刚刚抵达目的港,大连企业就收到外国公司托管人的破产保护通知,企业面临巨额经济损失的危险。
  在货物出口前,该企业在辽宁信保投保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信保第一时间联系海外追偿渠道,请其协助尽快处理货物,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3个月后,买方公司最终成功将价值32万美元的货物从破产托管人处取回,最终企业收汇损失仅4万美元。
  启示:多收集国外买家的最新动态
  国外买家发生破产,往往是因为经营出现重大问题,陷入资不抵债的境地,使出口商钱货两空,所以破产风险也是广大出口企业最为担心的商业风险。建议出口商多关注、收集国外买家的最新动态,最大限度减少国外买家破产给我们造成的损失。
  风险三
  政治风险无法预测
  案例:18万美元货物无法通关
  去年4月,东北地区一出口企业向欧洲买家出口男士羽绒服,合同金额18万美元,结算方式为见货付款。货物出口后,正赶上欧盟颁布特保措施,禁止中国纺织品入关,导致货物无法通关。货物不能上岸,每天都会发生港口费和滞期费,退运之后同样会发生损失,企业左右为难。
  接到报损通知后,信保公司最终将货差及各项费用损失控制在5万美元以内。该公司这笔业务造成的损失,由信保公司承担。
  启示:通过保险规避政治风险
  该案是一起政治风险致损的典型案例。政治风险多由国家和政府原因造成,如2004年——2005年间,欧美等进口国政府先后以禽流感特保设限等为由禁止货物通关,致使出口企业蒙受较大损失。此外,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行业标准等非关税壁垒措施增加,也导致国际贸易风险加大。由于政治风险多为巨灾类风险,一旦发生,往往给出口商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中国信保作为国家设立的政策性保险机构,可以通过承保政治风险,鼓励企业出口。
  风险四
  买家拒收货物
  案例:13万美元葵花籽降价1万美元
  去年8月,大连地区某农产品出口企业向以色列一家买家出口葵花籽,合同金额13万美元,结算方式为通过银行付款交单。但货物到港后,由于葵花籽市场价格下跌,该公司拒绝付款赎单,导致货物滞港。
  接到大连公司的报损通知后,辽宁信保立即向买方公司发出催讨函,要求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赎单,否则将承担一切违约责任。但以色列公司回函表示,由于市场价格跌幅较大,以原合同价格买进这批葵花籽难以承受,希望适当降低价格。
  经与大连企业多次协商后,辽宁信保认为,以色列买家确有付款意愿,只是付款能力欠佳,目前如不适当降低价格,它可能会破罐子破摔,对所有合同货款全部拒付。况且,葵花籽长期滞港会带来高昂的港口费用,如果超过一定时限还可能面临被海关拍卖的危险。从成本——收益的角度综合考虑,最终同意降价1万美元,但要求买方必须立即付款赎单,并承担已发生的仓储费和滞港费1000美元。
  启示:不能畏惧,寻找对策
  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特点是附加值低,季节性强,加工深度不足,价格涨跌不定,导致买家拒收风险相对较高。在拒收风险发生时,出口商往往措手不及,经常忙中出错,使得一些本可避免的损失进一步扩大。本案的处理过程提示,买方拒收货物时,作为出口商不能畏惧拒收,必须冷静分析,寻找对策,积极应对,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国外买家破产造成企业出口高危风险

                                      大连日报2006511 记者:王同文
  本报讯我市企业出口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着商业、政治等各种风险。昨天,记者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了解到,国外买家破产日益成为企业出口的高危风险。
  日前,我市某出口企业A公司向澳大利亚买方B公司出口7票货物,合同金额32万美元。不料,货物刚刚抵达目的港,A公司就收到了B公司托管人的破产保护通知,企业面临巨额经济损失的危险。获悉此消息后,A公司立即向投保企业辽宁信保通报情况。经过中国信保总部澳大利亚追偿渠道的多次斡旋,A公司最终成功将价值32万美元的货物从破产托管人处取回,并联系澳洲当地买家以28万美元的价格进行转卖,最终将收汇损失压低为4万美元。在受理A公司索赔申请不到7个工作日,辽宁信保即按保单规定对A公司出运损失4万美元承担了保险责任。
  据介绍,近年来,由于买家破产致使企业出口受损的概率呈直线上升趋势。2003年,信保公司赔付的破产案件金额为161.5万美元,同比增长21%。2004年这个数字攀升至262.5万美元,同比增长近一倍。而2005年,可能因此赔付的金额预计673.5万美元。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新闻发言人孔宪华说,国外买家发生破产,往往会使出口商钱货两空,破产风险因而也是广大出口企业最为担心的商业风险。他表示,中国信保公司将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关注、收集国外买家的最新动态,最大限度减少国外买家破产给大连企业造成的损失。他同时建议,如果发生国外买家破产案,投保的出口企业应及时通报相关信息,配合信保公司,将收汇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美方拒收鳕鱼片 借口居然是不够白

                                         半岛晨报 200668记者:蒋昭彦
   
  专家提醒,出现拒收应尽快搜集书面证据,据理力争
  原本符合出口标准的鳕鱼片,美国买家却以质量问题拒收,大连某出口企业因此面临着12万美元的损失。经过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的越洋努力,这一拒收案日前得到了圆满解决。专家提醒,货物遭拒不能轻易放弃,对买家的恶意拒收应据理力争,不给对手以可乘之机。
  因白度不够鳕鱼片遭拒
  去年3月,大连的一家出口企业向美国买家出口一批鳕鱼片,货值12万美元。为了避免风险,该公司按国际惯例在货物出口前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投保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险人批复买方的信用限额为15万美元。
   
但货物到港后,意外发生了。美国买家提货后,以鳕鱼片白度不够、品质不高为由拒收货物,并要求大连公司尽快将货物退回国内。双方在合同当中,并没有对鳕鱼片的白度进行明确约定,美国买家提出的拒收理由并不充分。大连的出口企业也进行了多次交涉,但海外追偿过程较为繁琐,多次交涉后成效不大,该公司有了认赔的想法,最后委托中国信保进行处理。
   
海外追偿挽回损失
  中国信保经仔细研究案卷材料后发现,双方贸易合同并未对鳕鱼片的品质做出明确约定。又进一步了解到当时美国市场鳕鱼片价格普遍下滑,据此初步判定该买家是意图向我国出口企业转嫁商业风险,因此以质量问题为借口无理拒收货物。
   
中国信保委托了美国追账机构向债务人多次施压,据理力争并晓以利害,最终,该买家同意按照合同价格的70%接受货物,并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全部滞港费和仓储费。大连出口企业在此宗出口中发生的30%的收汇损失,由中国信保按照保单规定承担了赔偿责任。日前赔款已经及时划拨给该公司,这一越洋追偿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中国信保的专家建议,对买家的恶意拒收,出口商应据理力争,不给对手以可乘之机。如果买家的拒收是不合理的,卖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采用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向买方要求损害赔偿。
   
  

一步不让终令美国公司认帐

                                     大连晚报2006612 记者:卢真珍
   
  本报讯我市一家出口企业向美国一家公司出口一批价值12万美元的鳕鱼片,可美国公司以鳕鱼片品质不高为理由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大连企业将货物退回国内。但最终,大连企业在中国信用保险公司的帮助下最终拿到了美国公司70%的货款。
  20053月,我市一家出口企业向美国买家出口一批鳕鱼片,价值12万美元。但令我市这家企业没想到的是在鳕鱼片到了美国之后,买家却以鳕鱼片白度不够、品质不高为理由拒收货物,而且提出让我市出口企业尽快将货物退回国内。面对美国买家的无理要求,我市企业没有退缩,而是积极与之进行交涉,并请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帮助调查美国的市场行情。调查发现,当时美国市场鳕鱼片价格确实存在普遍下滑的情况,但美国这家公司却意图向我国出口企业转嫁商业风险,以质量问题为借口无理拒收货物。经中国信保委托的美国追账机构向债务人多次施压,最终美国公司同意按照合同价格的70%接受货物,并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全部滞港费和仓储费。而对于我市出口企业的30%的收汇损失,中国信保按照保单规定承担了赔偿责任,昨天,该企业拿到了全部赔款。
   
  

出口企业别因面子耽误追款
  

                                       半岛晨报200673 记者:蒋昭彦
  因为担心破坏原有的贸易关系,很多出口企业遇到买家拖欠账款后往往不愿意撕破面子硬性追讨,这反而给自己带来了损失。日前,大连一家出口企业经过两年时间,终于追回了自己的货款,其中,委托专业机构介入起到了关键作用。
  老客户欠款未还
  大连某出口企业与西班牙一公司有多年的贸易关系,双方合作关系良好,出口收汇情况基本正常。但2004年西班牙遭受“3·11”事件打击后,该公司的业务也因此受到影响,期间曾拖欠过大连企业的货款,逾期一个月后又如数归还。200411月,大连企业又向对方出运价值10万美元的两票货物,但在约定的应付款后一个月,该公司仍拖欠货款未还。
  大连企业一方面与该公司联系,要求尽快还款,另一方面向专门负责出口风险的中国信保专家咨询。得知此事后,经过细致的研究和分析,中国信保建议应立即进行海外调查追讨。但是,考虑到西班牙公司的历史付款记录良好,担心中国信保的介入会破坏双方的合作关系,大连某企业没有授权中国信保介入追讨,而是通过电话告知对方公司如果还不还款将委托中国信保介入。这时对方口头答应分期还款,并表示要将公司的厂房和仓库抵押给大连某企业作为还款担保。
  尽管未得到委托,但为了维护中国出口企业利益并追踪海外问题买家,中国信保仍然通过公开渠道监控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财务状况变化。并建议大连企业,既然对方口头承诺还款,应趁热打铁令其出具书面还款协议。
  信保出面追讨欠款
  去年3月中旬,中国信保获悉对方公司的财务状况逐步恶化,如果任何一个债权人提起诉讼,都有可能导致其破产,而且其并未向大连企业履行分期还款协议,所承诺抵押的厂房和仓库事实上早已抵押给当地银行进行融资。情况已经很紧急,中国信保建议大连企业应迅速委托专业机构介入追讨,以免追悔莫及。因为没有其他选择,去年4月,该企业决定委托中国信保进行追讨。
  开始时,西班牙公司对追讨采取回避态度,但中国信保趁其进入销售旺季,现金流暂时有所好转之机持续施加压力、催收欠款。由于大连企业已获得该公司的书面还款协议,对方无从狡辩,在中国信保严格监控下,终于陆续归还了80%的欠款。
  中国信保专家表示,很多大连出口企业在海外买家赖账时爱认哑巴亏,不愿意委托第三方追讨,主要原因就是担心第三方的介入会破坏原有的贸易关系。实际上,由于我国出口贸易的特点就是低附加值和低科技含量,在市场竞争中一直处于弱势。如果对海外买家拖欠行为采取一味让步的态度,只会导致对方变本加厉拖欠货款,最后形成呆坏账。
  专家建议发生海外拖欠货款时要尽早委托专业追账公司进行追讨。出口商也不必担心追账对贸易关系的影响,一般情况下,有诚意和信用的海外买家会对拖欠出口企业货款心存愧疚,并不会因为追账机构的介入而恼羞成怒。那些一旦施加压力就穷凶极恶的买家,往往是一些没有信誉或存心诈骗的惯犯
   
  

专业机构出马追回国外欠账8万美元

                                          大连晚报200673 记者:卢真珍
  200411月,我市一出口公司向西班牙公司出运货物后没收到货款,于是今年4月委托中国信保进行欠款追讨,专业机构出马追回国外欠账8万美元。
  本报讯  日前,当大连一家出口公司通过不懈努力,终于将西班牙一公司拖欠了近两年的货款收回80%,也就是8万美元时,该公司的负责人激动地说:两年了,是我们公司和中国信保的努力才最终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我想要告诉做出口生意的朋友们,面对国外企业欠账,我们决不能软弱。
  大连的这家出口公司在2000年就与西班牙的一家公司建立了贸易关系,出口收汇情况基本正常。2004年西班牙遭受“3·11”事件打击后,西班牙公司的业务也因此受到影响,期间他们曾拖欠过出口公司的货款,但逾期一个月后便如数归还。200411月,我市出口公司再次向西班牙公司出运价值10万美元的货物,但在约定的应付款日后的一个月,西班牙公司仍拖欠货款未还。
  我市出口公司一方面与西班牙公司联系,要求尽快还款,一方面向中国信保咨询专业意见。中国信保建议出口公司委托其进行海外调查追讨。但是,考虑到西班牙的这家公司历史付款记录良好,我市出口公司担心中国信保的介入会破坏双方的合作关系。于是,他们暂时没有委托中国信保出面,而是和西班牙公司达成口头分期还款协议,西班牙公司表示要将公司的厂房和仓库抵押给出口公司作为还款担保。
  尽管未得到委托,基于维护中国出口企业利益和追踪海外问题买家的目的,中国信保仍然通过公开渠道监控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财务状况变化。20053月中旬,中国信保获悉西班牙的这家公司财务状况逐步恶化,如果任何一个债权人提起诉讼,都有可能导致其破产。虽然他们和我市的出口公司签署了书面分期还款协议,但并未履行。今年4月,我市出口公司决定委托中国信保进行欠款追讨。
  然而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西班牙这家公司的财务状况每况愈下,早已负债累累,所谓抵押厂房和仓库的承诺不过是缓兵之计,事实上这些房产早已抵押给当地银行进行融资。追讨之路并不平坦,开始时,西班牙公司采取回避态度。随后,中国信保趁他们进入销售旺季,现金流动暂时有所好转之机施加压力、催收欠款。由于我市公司取得了西班牙公司的书面还款协议,面对自己签署的文件,西班牙公司无从狡辩,目前已归还80%的欠款。
  记者联系了中国信保帮助我市出口公司成功追讨回欠款的相关负责人,他说,我市出口公司之所以能够取得良好的追收结果,关键是有专业机构进行追收工作。在目前我市的出口企业中,有很多企业发生逾期应收账款后不愿委托第三方追讨。除了家丑不外扬的心态外,主要是担心第三方的介入会破坏原有的贸易关系。
  由于我国出口贸易的特点就是低附加值和低科技含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论是在结算方式上还是在还款条件的谈判上我国出口企业均处于弱势。如果出口企业对海外买家拖欠行为采取一味让步的态度,只会导致对方变本加厉拖欠货款,最后形成呆坏账。绝大多数情况下,即便出口商做了很大让步,但仍会丧失客户,与此相伴的还有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我市出口企业在做出口生意时,一定不能软弱,要敢和国外企业据理力争。
   
  今年上半年,我市出口企业因缺乏有效风险管理机制造成案件24宗,损失金额达260万美元;中国信保希望相关企业加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  260万美元损失本可避免。
  

  

260万美元损失本可避免
  

                                    大连晚报 2006718  记者:卢真珍
  
     
日前,记者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了解到,仅2007年上半年,该公司已受理大连地区各类风险案件70余宗,涉案总金额约为758万美元。尽管导致风险的主要原因最终表现为买方逾期拖欠货款、拒绝接受货物和买方破产等,但这其中由于出口企业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和手段而造成的案件数高达24宗,涉案总金额约为260万美元,原本可以避免的损失在案件总量中的占比已超过30%
  不签合同盲目发货,追索无由痛心疾首
  
我市一家出口公司与美国买方多年放账交易,买方付款都很及时。由于合作非常顺利,两公司业务人员之间建立了信任关系,双方不再签署书面合同,仅通过电话达成口头协议,我市出口公司就安排出运。
  2007
2月,出口公司接到承运人通知,说美国买方没有提走已到港数日的货物,造成货物滞港。该公司立即与美国买家取得联系,确认情况,但却始终找不到合作多年的业务人员,最后得到的答复是相关业务人员已离职,他们没有任何该笔到港货物的交易记录,因而无法提货付款。就在双方为合同是否存在相持不下的同时,货物因滞留港口时间过长而被当地海关拍卖。
  
面对近10万美元货物损失,我市的这家出口公司只好寄希望于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并就此征求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但是经过专业人士对案件进行详细了解后得出了较为一致的答复——由于贸易双方没有签署书面合同,又无其他可证明该笔交易存在的证据,无法向美国买家主张债权。
  
合同约定条款不严密,被钻空子无可奈何
  
某出口商和法国买方缔约出口纺织品,合同总金额为34万美元。20074月,买方收货后一直拖欠货款,虽经出口商多次催促,买方始终不予支付,并向出口商阐明其没有付款的理由是:贸易双方在合同中仅约定付款方式为电汇结算,但并未明确约定付款的具体期限,因此,买方决定有钱之后再付款。面对无理取闹的买家,出口商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至今货款仍无着落。
  
未获许可急于发货,出险追索无计可施
  2006
10月,出口商某公司根据与加勒比海地区一国家进口商某公司签署的第二批销售合同,再次向该客户出运两柜氯酸钾,用于圣诞节礼品加工。由于该货物在该国是属于进口受控商品,因此,需有该国权威机构出具的进口许可证方能通关。
  尽管出运前原来的许可证已经过期,但进口商向我市的这家出口商说明相关的申请已经递交,并保证一定会在货物到港前获批新证。出口公司考虑到双方前一笔合作比较顺利,因此,在没有看到有效许可证的情况下贸然向该国发货。然而就在货物运输途中,该国对该商品的进口许可政策发生突变,进口公司因此没能如期得到许可证,最终造成货物在港口滞留数月,2007年上半年方才提货,但已错过市场销售季节,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周转,原本规模不大的这家公司因此元气大伤。尽管那家进口公司一再表示会支付货款,但漫长的等待让该出口公司感到已是无计可施。
  
漠视限额超限出运,风险临头追悔莫及
  2007
2月,我市一家出口企业与印度买方签订了一单让企业甚是兴奋的大合同,不仅合同约定的出货量十分可观,而且价格也比市场行情高出一大截。
  
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经过全面、专业的调查和评估后,根据印度这家公司的信用情况,给其5万美元的授信,也就是说,每次向印度公司放账出运货物不超过5万美元。但我市这家企业面对高额利润放松警惕,未按信保提出的限额操作,最终向买方一次性出运了近30万美元的货物,远远超出授信额度,结果货到港后,买方以各种理由拒不付款赎单,至今已产生高昂港口费用,而且货物长时间在高温下存放质量已受到影响,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买家所在国印度海关对于滞港货物的规定十分苛刻,现在出口公司的滞港货物随时面临被拍卖的风险。
  
除上述情况外,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也会造成损失。如没有收到预付款即发货,在买方前款未回的情况下继续出运,已知买方发生经营或财务风险但依然出运,缺乏对代收银行、船公司、进口国海关及港口等相关方规定的了解,对中间商业务风险的估计不足,如未搞清代理人的代理身份、权限、有效期,没弄清关联关系,未能明晰了解不同国家对代理业务的适用法律以及缺乏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控制和解决办法等。
  
许多公司都会说,出了风险找保险,但这只是对保险功能肤浅的理解。其实出口信用保险作为国家专业的政策性保险工具,其功能绝不仅仅是出险后的赔付和追偿。利用特有的、权威的资信渠道为企业提供审查筛选买家、规范合同签署、确定出运规模、进行收汇安全管理等深层次的服务,帮助企业从源头上控制和规避风险,保证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又好又快发展,才是出口信用保险的本质功能。
  
今年上半年,我市出口企业损失达到260万美元,这些损失本来是可以避免的。因此,提醒那些准备从事出口或已经正在进行对外贸易的出口企业应当重视风险的预判和防控,确保出口贸易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行。
   
  

买家蒸发”企业遇险
  

中国信保及时赔付力挽狂澜

                                    东北新闻网  2006927记者:贺晓燕
  927,在出口信用保险理赔仪式上,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驻沈阳办事处主任周明先生将43万美元的支票交到沈阳市苏家屯区皮鞋二厂总经理张勃的手上。这是中国信保在沈阳地区的首例赔案。这次赔偿,可以说是挽狂澜于既倒,及时将这个民营小企业从破产的边缘拉了回来。
  沈阳市苏家屯区皮鞋二厂是一家具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专业制鞋民营小企业,产品出口占销售收入的90%以上。建厂二十多年来经营一直比较稳定,主要国外客户只有台湾和美国两家。去年台湾客户提出改变结算方式,由信用证改为赊销90天,条件是增加订单量。面对机会与风险共生的局面,企业一时不知道如何处理。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下辖的沈阳办事处得知此事后主动上门,在对台湾客户进行资信调查的基础上,建议企业可以按照上述的条件进行交易,同时帮助、企业解决了出运后的融资问题。从这以后,苏家屯皮鞋二厂的出口业务实现了快速稳定增长。
  但是,国际市场风云变幻,一场无法预料的风险不期而至。20062月至5月,苏家屯皮鞋二厂向台湾买家先后出运了11笔货物,货值481,077美元。但到了应付款的日期,买方发生拖欠。被保险人立即向中国信保报案。中国信保在随即进行的海外调查中发现,台湾买家无预警歇业,该公司已人去楼空,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用蒸发二字形容毫不为过。最新资信报告显示,因存款不足,往来银行已宣布该买家公司及其负责人为拒绝往来客户。也就是说,该买家目前虽仍登记在案(并未宣告破产或解散),但事实上已处于无力偿付状态。为使被保险人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立即按照规定,向被保险人按货值的90%先行赔付。
  苏家屯皮鞋二厂总经理张勃在接到赔款后感慨万千地说:中国信保当初帮我解决融资是锦上添花,现在把理赔款交到我手上真的是雪中送炭!他们把我这个年销售额1300多万元的民营小企业从破产的边缘拉了回来,我和全厂职工、家属都要感谢中国信保!
  赔款仪式结束后,中国信保驻沈阳办事处主任周明向记者介绍说,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支持出口,防范收汇风险的国际通行做法,是WTO规则允许的贸易促进措施。中国信保是我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保本经营。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一方面通过出口信用保险的海外资信调查可以规避和降低收汇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单到银行进行押汇融资,解决企业出运后流动资金紧张的状况;还可以使企业的结算方式更加灵活,扩大交易规模。目前,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下辖的沈阳办事处已经为沈阳市及周边地区的20家出口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提供了收汇风险保障。
  

(记者:贺晓燕)
   
  

4万美元出口货款遭遇无理拒付中国信保上演跨国追讨

                                  半岛晨报20061123记者:蒋昭彦
  向国外出口了价值4万美元的化工产品,但国外买家却故意拖欠货款,眼看货款收回无望,中国信保上演跨国追讨,并成功收回部分货款。
  
今年年初,大化集团的大化国贸公司向位于中南美地区的萨尔瓦多某公司出口了两批化工产品,金额总计约4万美元。在货物到港后,该公司向银行办理了承兑交单手续并将货物提走。到了承兑的应付款日,该公司却以货物航运时间较长,影响了销售,无法支付货款为由,拒绝支付货款。大化国贸公司随即委托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进行海外追讨。
  
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的专业人员立即联系萨尔瓦多的这家公司,讲明如果无故拖欠中国出口商的货款,将会对该公司的交易信用和今后的在华采购造成严重影响。该公司对信保公司的追讨函作出了回应,表示会尽快支付拖欠的两笔货款。由于及时跟进,大化国贸公司如期收到了该公司支付的第一笔货款2.2万美元。随后这家公司却再次出现拖欠现象,原定在7月下旬支付的第二笔货款不见踪影。
  
为使企业的后续生产和出运不受影响,中国信保向大化国贸公司先期赔付了第二笔货款。昨天,记者得知,中国信保在萨尔瓦多当地的合作渠道介入后,欠款公司日前主动向大化国贸解释了拖欠原因,并于昨天郑重向大化国贸公司和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承诺,将以可核查的方式,于近日支付其拖欠的第二笔货款。
   
                                   出口突遭反倾销多亏投保平了账
  

                                      大连晚报2007417记者:卢真珍
   
  近段时期,以反倾销为主要形式的贸易摩擦让人应接不暇。记者了解到,因为反倾销,我市一家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工具成功规避了反倾销风险。
  20051226,我市一外贸公司接到中东某国买家的订单,出口一批40瓦日光灯管,每支约0.27美元,总金额41250美元。此后,我市这家外贸公司的货物在2006510到达该国港口。但529中东买家突然来电称,该国贸工部对中国产日光灯管实施反倾销,对每支从中国进口的灯管加征0.44美元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此一来,买家进口灯管的成本上升162%,这样的价格根本无法在该国市场上销售,因此,他们要求退货。我市外贸公司与其多次交涉,希望能让买家收货,但均未有结果。
  经核算费用,如将该批货物运回国内处理,滞港费、运费以及货物择价的损失合计达5.5万美元左右,已超过货物原值,只能弃货。当年725日,中国信保同意放弃货物的处理方案,以反倾销政治风险为侄损原因,按货物原值41250美元定损。82,中国信保向我市这家外贸公司赔付33000美元。
  反倾销、特保、337调查等本来是一种纠正不公平贸易的措施,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政治风险,但很多国家政府滥用这种措施对付中国产品,反而成为一种制造不公平的工具。因此,中国信保将反倾销、特保也列为政治风险,只要出口企业积极应诉,出险后都能得到赔付,目的就是促使中国企业积极应对越来越频繁的贸易磨擦。
  


  

水产品出口商要留心发达国家风险了
  

                                            大连晚报200817记者:卢珍真
  去年中国出口信保辽宁分公司受理我市出口企业风险案件93件,其大多发生在欧美和日韩等地,水产品出口商要留心发达国家风险了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驻大连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了解到,2007年,该公司共受理我市出口企业的风险案件93件,涉案金额1641万美元。这些案件中多数发生在发达国家,水产品和农产品的纠纷比较普遍。
   
据悉,2007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接到企业的报案有35件、816万美元发生在欧洲;18件、361万美元发生在美国;31件、260万美元发生在韩国和日本。上述国家和地区共发案84件,发案率占比达90.32%,涉案金额总计1437万美元,占比达87.56%。信用保险的专家还解释说,2007年风险案件的一个新特点是各企业的重点客户、大买家案件的占比加大,全年受理的这些案件达23件,涉案金额为1351万美元。
   
过去我市出口到发达国家的货物风险较低,去年这种情况有了变化。我市某水产品龙头企业一直主打美国市场,近几年销售态势良好,从未出现过质量不达标情况。但去年因中美贸易战不断升级,波及水产品领域,其出口至美国的传统水产品不断被拒收。20076月底,美国政府当局无预警宣布限制从中国进口的多种水产品,除非提供美国当局认可的证明产品中不含有危害人类健康的第三方检验证明,但实际上,因美国当地港口进口水产品量非常大,一一实行检验需要至少三个月时间,因此提供第三方检验证明只是美国政府的一纸托词而已。在此种情况下,我市的出口企业不得不将大量无法通关货物退运回国进行国内销售,价格要比出口价格降低一半以上。
   
我市出口商某公司与美国买方多年放账交易,买方付款都很及时,且该公司的高层曾多次到美国当地对买方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到美国买方不仅拥有6个经营不同产品的分公司,还有一个规模较大的超市。因此,双方交易十分放心。但是,2007年我市的出口公司对美国买方连续几笔出运,总金额高达30多万美元的货款始终分文未回。经了解,买方属于家族企业,近期内部管理出现重大变故,导致对外支付能力受到了严重影响,且因经营者变更,新上任的经营者拒绝支付货款。
   
从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看,我市的水产品和农产品出口2007年是多事之秋,全年水产品出口行业的涉案金额为177.5万美元,比上年增加了139.4万美元。尤其是向美国出运的水产品更是受到严重影响,美国临时提高了检验标准并增加了检验项目,导致以往检验合格产品也无法正常通关,即使通关后,美国当地的销售也严重受挫,进口商纷纷借机打压价格甚至拒收、拒付;我市农产品出口的质量纠纷问题仍然比较普遍,目前出口农产品依然实行的是低价吸引客户战略,但因其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品质无法保障,加上农产品本身保质期较短,从而导致纠纷不断,2007年这类案件达24件,案值177.3万美元,比上年也有上升。因此,信保专家提醒出口商一定要分散开拓市场,以避免集中式风险爆发所带来的巨大打击。了解出口所带来的风险,尽量避免自己的损失。
   
  

辽宁省首宗外派劳务保险赔案在我市结案
  

                               大连日报2008121 记者:邵海峰
   
  本报讯(王秉盛  记者邵海峰)记者昨天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了解到,我省首宗外派劳务保险赔案日前在我市结案,5万元人民币已经划到了投保外派劳务保险的我市某外派劳务公司的帐上。这也是外派劳务保险业务推出以来全国的第二例赔案。
  2007年6月,我市某外派劳务公司依照合同,向日本某公司派出了10名务工人员,并在与务工人员签订外派合同时向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投保了外派劳务人员履约保险。涉及本案的务工人员刘某就是这10人中的一员。随着在日本务工时间的推移,刘某对当地情况日渐熟悉,萌发了玩失踪的念头。今年3月中旬,刘某以腰膝疼痛,要去医院为由向日方用工单位要求休假,之后一连好几天不见踪影,日方用工单位遂向当地警察署报案,警方受理了此案;后据日本警方反馈,刘某已把放在宿舍中的个人物品基本带走。据了解,刘某曾向一同去务工的工友表示过自己将要去条件更好的工厂工作。
  案件事实清楚后,日方用工单位向我市外派劳务公司通报了情况,并提出索赔。我市外派劳务公司一方面向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报告了可能损失,一方面积极与日方用工单位交涉处理刘某违约的善后事宜。9月初,我市外派劳务公司按约定向日方用工单位作出了赔偿,随即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正式进入理赔程序,并于日前正式告结该赔案。
  据了解,发展外派劳务,能有效消化农村剩余劳力和城市闲置劳力,为了协助各级政府推动外派劳务业务的发展,中国信保辽宁分公司于2006年7月正式推出了外派劳务保险业务,并通过劳务外派机构先后为150余名出国务工人员提供了外派劳务保险的保障。这次刘某的意外脱岗逃逸,由于有了信用保险政策性的保障,使该事件得以圆满解决,并为继续推进外派劳务业务发展积累了经验。
  

我市企业在出口时遭遇了不少以前没有考虑过的风险
  
谨防政治风险、农产品拒收风险
  

                                  大连晚报2008122 记者:卢真珍
  

  金融“海啸”发生后,我市企业在出口时遭遇了不少以前没有考虑过的风险,政治风险和农产品拒收风险就是其中的两个重要风险。
  

谨防政治风险
      20085月,大连某出口贸易公司向越南买方出运一批工业材料,货值近12万美元,双方约定货物发运后90天内付款。应付款日到了,越南公司表示资金紧张,需要宽限期。
  辽宁信保立即介入案件调查,越南公司自20089月中旬开始陆续支付了11万多美元的货款。但是大连公司方面一直没有收到该笔货款。经辽宁信保海外核实,越南公司的确支付了11万多美元,但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越南盾大幅度贬值,越南政府已经介入外汇管控,控制国内资金的外流。直到9月底,大连公司才收到一笔回款,但仅仅是1万多美元,其余9万多美元仍然在越南银行的管制下。最终辽宁信保按照保单的约定支付了相应的赔款。
  [案件点评]
  很多国家由于外汇储备不足,背负了巨额的债务,例如冰岛、格鲁吉亚、巴基斯坦等。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国家对外汇都进行了严格的把控,以前不为人关注的国家风险、政治风险趋于恶劣。
  一旦爆发政治风险,出口企业将面临全款损失。在此,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出口到部分欠发达、发展中国家时,谨防国家风险和政治风险,并善用信用保险等工具分散风险,降低损失。
  

农产品拒收风险
  20084月,大连某出口企业先后向意大利买家出运两批农作物,货值9万美元,买卖双方约定以付款交单结算货款。第一批货物到港后,买家付款提货,但随后提出货物有质量问题,表示拒收第二批货物。20085月大连企业向辽宁信保通报了上述情况。
  辽宁信保在接到报案后,一方面迅速展开海外调查,另一方面指导大连企业尽快转卖货物。在调查过程中,意大利买家一直表示货物本身有质量问题,但拒不配合提供相应的证据。同时,大连企业找到新的买家,以较低的价格成功转卖,新买家表示货物质量并无问题。深入调查表明,意大利买家拒收货物的真实原因是农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根据保单的相关规定,辽宁信保结合实际案情支付了相应的赔款
  [案件点评]
  尽管最近部分粮食作物价格有所回升,但是2008年以来农产品价格持续下跌的状况并没有根本的好转。很多买家不愿意继续执行合同,导致拒收频发。
   因此,提醒广大农产品出口企业:关注市场信息,注意市场行情的波动;谨慎选择买家;严把质量关,不给买家违约留下借口;选择风险分散工具,降低自身损失。
   
  由于多方因素的影响,买卖双方的合作关系可能出现变化,此时信保风险专家提醒出口企业
         
合作破裂时企业应主动出击
       
大连晚报2008124 记者:卢真珍
  由于宏观环境、市场波动、企业内部调整等多方因素的影响,买卖双方的合作关系可能出现变化,而就此可能造成双方走出“蜜月”进入关系破裂。信保风险专家提醒出口企业,一旦关系破裂,不能再一味退让,而要主动出击,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案例分析】
  中国出口企业于20078月至11月向比利时买家出运总值约100万美元的液晶电视,买家收货后以本批电视及之前出运的电视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全部货款,并提出总额超过100万美元的反索赔。
  两家企业自2004年开始合作,交易额逐年扩大,出口总额达到数千万美元。2007年,出口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策略发生变化,对电视业务板块进行了大幅调整,计划在较短时期内结束电视业务。企业内部业务调整致使其2007年下半年对买家的出口总量下降,且出口企业未按历史交易习惯在2007年下半年与比利时买家协商2008年的采购计划。买家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出口企业拟取消电视业务的决策,并就此提出抗议,要求执行2004年协议中关于出口企业在协议有效期(6年)内保证供货的约定,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
  【分析评述】
  上述典型案例的发生背景及被保险人面临的严峻问题,值得引起出口企业的重视和思考,中国信保的风险专家为出口企业提出了建议:关系破裂时主动出击,将影响或损失降至最低。当合作关系走向终结时,对于出口企业最重要的莫过于安全收回全部应收账款、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但如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曾存在争议,往往出口企业将面临买家的各种指责和索赔要求。客观分析,买家提出的一些主张可能是有合作协议、具体销售合同、其他协议文件等约定基础或相应索赔依据的,对于此类索赔或补偿要求,出口企业应积极回应,主动提出解决方案。这样,一方面可使出口企业在双方合作关系破裂的特殊情况下仍可掌握主动权,尽量将影响或损失降至最低,另一方面也可避免买家漫天要价,或在得不到出口企业正面回复的情况下,买家提出由于出口企业的懈怠和消极而造成损失的不断扩大。对于买家提出的明显不合理或无依据的索赔要求,出口企业应及时提供充分证据表明己方履约无瑕疵或买家的主张无理由。
   
  

独门绝技追回2000万美元
  

 大连晚报2008126 记者:卢真珍
   
  出口企业一旦发生账务拖欠的问题,很难独自解决。国外买家拖欠货款,企业也无能为力,这极大影响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甚至会把企业拖垮。而中国信保有一“独门绝技”——海外追账。
  今年714日,中国信保收到被保险人一出口公司提交的可能损失通知,通报德国买家拖欠其货款高达2000多万美元。此案买家为完成其在西班牙承建的建设项目与被保险人签订了保险项下的采购合同,但此合同份额不足项目总金额的10%;而西班牙项目方是一家专门为该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很少,完全依靠项目融资向德国买家支付项目建设款。买家的项目迟迟无法确定验收完工日期,而据此发放的项目融资款亦一再延期,从而直接导致该公司占压大量自有资金,无法及时偿付到期货款。
  在未被正式授权追偿前,中国信保就确立了前期追偿工作的方式和重点,替出口企业追回700万美元。923日,被保险人正式委托追偿后,中国信保与德国追偿渠道迅速商定了“两地联动,多管齐下”的追偿合作模式,即由德国追偿渠道牵头负责,联合其西班牙的合作律师事务所,两地同步向买方、买方负责人、各担保方及融资银行等6个关系方开展调查和追偿行动。经过中国信保不懈的追偿努力,113日,中国信保追偿人员接到渠道通知,西班牙项目方口头告知已将全部拖欠款项直接汇往被保险人账户。1112日,被保险人书面确认收回全部拖欠款项及利息2109万美元,申请撤销可损通知。此案理赔追偿工作圆满结束。
   
  

特殊国家也要留意海关风险
  

大连晚报2008129 记者 :卢真珍
  
   
  在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时需要应对许多风险,其中如政治风险、农产品拒收风险等很多企业都会优先考虑,但是还有不少风险容易被忽略。
  特殊国别的海关监管风险
  200710月,某出口企业向土耳其买家出运货物,货值近10万美元,双方约定以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货物到港后,土耳其公司表示货物库存积压严重,将拒收货物。
  辽宁信保了解到,根据土耳其海关的规定,卖方退运货物必须得到买方的同意;如果没有买方的书面同意,货物将面临被海关拍卖的风险。因此,辽宁信保跟紧土耳其公司,争取说服其出具同意退运的声明。经过艰苦的谈判后,该公司同意出具该声明。但是由于货物滞港时间较长,出口公司承担了高昂的港口费用,造成巨大损失。
  案件点评:目前有些国家海关规定,卖方如果要将到港货物退运或者转卖,需要买方出具同意退运或者转卖的书面声明,比如土耳其、巴西、印度等等。但是,绝大部分出口企业并不了解此类特殊的海关监管政策,从而导致在货物被拒收的情况下,因不能如期办理退运手续而使货物被全部或部分拍卖,造成巨额损失。
  大买家亦存在较大风险
  20078月,我市某出口企业向美国发电机市场第一大供应商出运机电产品,货值近30万美元,贸易双方约定货物出运后120天付款。200712月,美国公司突然宣布即将破产,拖欠国内多家企业货款,总值逾千万美元。
  案件点评:大买家亦存在较大风险。只是大买家发生风险的概率较低,很多出口企业没有对大买家产生足够的戒心。同时,由于出口企业远离终端市场,很难了解到千变万化的风险因素,因此单纯地将希望寄托在大买家身上,导致风险过度集中,以致发生风险时,往往毫无防备,手足无措,造成较大损失。
  


  


  

遇到信保,老赖就得乖乖还款
  

大连晚报20081222 记者:卢真珍
  
 
  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国外不少买家趁机拖欠货款。即使面对出口企业的多次催讨也毫无还款的意思。对于这种情况,出口企业着急但却无可奈何。而如果寻求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帮助,则可以通过他们专业的手段将那些“收不回”的欠款追讨回来。
  
    案例一
     
20083月,大连某出口企业向巴西买家出运货物,货值近15万美元,双方约定货到后60天内付款。应付款日后,巴西买家多次承诺付款,但始终未履行付款义务。
  
 辽宁信保接到该案后,迅速向巴西买家发出追讨函,责令其履行付款义务,但均未得到任何回复。
  辽宁信保了解到,上半年巴西货币持续贬值,该公司汇率损失巨大。为了避免损失继续扩大,中国信保于5月底对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追讨。6月初,中国信保联系上了这家公司财务负责人并与其进行了第一轮的谈判。两天后,中国信保与该公司进行第二轮的谈判。谈判中,对方提出货物具有质量问题,要求大连企业将货物打折销售。
  中国信保表示,既然有质量问题,为何不在首轮谈判中提出?证据何在?巴西公司表示需要时间整理证据材料。3天后,双方进行了第三轮的谈判。面对中国信保高频的追讨,该公司颇感压力,在谈判中纰漏百出。
  中国信保表示,如果他们仍不严肃对待此事,其将面对严重的法律后果。最终,该公司全额承认了债务并提供了具体的还款计划。截至8月底,在中国信保的严格监控下,该公司陆续将货款全额还清。
  案件点评:
  此类案件拖欠货款的真实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买家所在国货币大幅度贬值。因此,买家会以各种借口拖延付款,根据其所在国货币走势决定付款时间,降低其自身的汇率损失。
  
 当出现类似情况的时候,出口企业可以尽快向中国信保通报情况。因为中国信保拥有覆盖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强大的专业追偿渠道网络,能够迅速有效地为出口企业挽回收汇损失。
  案例二
  20083月,我国某出口企业与迪拜买家签署了价值近16万美元的贸易合同,但迪拜公司在支付3万美元并将货物全部提走后,拖欠了剩余未付的款项。在通过传真和电话进行催款无果的情况下,我国企业委托中国信保代为追讨。
  
 中国信保接受委托后,即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向迪拜买家发送了律师催收函,但一直没有反应。随后他们试图通过电话联系,但该公司电话亦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于是中国信保决定采取突然拜访的方式,与该公司面谈。外访结果令人失望,该公司已搬家,不确定是否仍在经营。通过向迪拜工商会查询注册信息,中国信保获取了该公司目前的联系方式。虽然中国信保坚持不懈地以各种方式与其联系,并且提及可能采取的法律手段,但该公司负责人一直采取拖延战术,甚至声称不怕被提起诉讼。鉴于对方的“持久战”策略,中国信保认为有必要采取进一步措施,给该公司施加更大压力,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为了有效推进追讨工作,中国信保向国内出口企业提出了三项建议及方案供其选择:(1)将该买家列入迪拜工商会黑名单从而使其营业执照被暂停。(2)通过法庭职员发送经公证的警告信,这是诉讼前最后的和解机会。(3)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
  经反复权衡,我国出口企业选择了费用较为低廉的方案一。中国信保联系迪拜工商会安排了相关事宜。不久之后,迪拜买家收到迪拜工商会发来的传真。他们迅速改变了态度,从拖延变为积极。最终提供了具体的还款计划并安排还款。
  案件点评:
  中国信保借助专业化的团队和遍布全球的法律合作伙伴,为中国出口企业挽回了巨额损失。截至目前,中国信保为数千家企业提供了咨询和追收服务,涉及海外逾期账款规模近8亿美元,为企业挽回直接损失超过1.5亿美元。
  中国信保专业人员对于债务人所在地情况有相当充分的了解,知道如何综合利用各种手段,向债务人施加压力。如本案中,中国信保可以实地拜访债务人并保持较高频率地在当地与债务人实时沟通,同时可以做到外访债务人办公地点,并在债务人仍拖延不解决时采用当地法律所允许的方式,充分维护债权人权利。因此,出口企业遇到类似问题后,无论是否为中国信保保户,都可以借助中国信保独有的优势进行应收账款的追讨,尽可能降低收汇损失。
   
  

追收框架保障出口企业利益
  

大连晚报20081215 记者:卢真珍
  在出口企业发货后,最怕的是无法要回货款。不少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就是看好他们的先期赔偿功能,但是信保另一“独门秘籍”则是追收功能,无论是对国际贸易的国外追收体系,还是国内贸易的“追收框架”都能保证出口企业获得全额的补偿。
              
直接联系买家实现快速追讨
     2008
8月,大连某出口企业向意大利买家运出多笔电缆,货值共计10万多美元。应付款日后,买方多次承诺付款,但一直未实际支付。
  辽宁信保迅速向意大利买家发出追讨函,并通过电话与该公司进行了核实。次日,辽宁信保便收到了该公司较为正式的回函。在回函中,他们表示非常希望能继续与中国出口商合作,希望辽宁信保能够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经与大连企业沟通,辽宁信保结合整个案情,给予意大利公司合理的宽限期并希望其提供具体的还款计划。自10月底至11月下旬,该公司根据商定的计划陆续将货款全额还清。
  案件点评:中国信保不仅有保险的功能,而且亦有追偿的作用。在此,提醒广大出口企业,信用保险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赔偿。因此,即使获得了信用保险的赔偿,出口企业仍然有一定比例的损失。如果出口企业与中国信保密切配合将货款追回,那么出口企业将获得全额的补偿。
                
境内追讨彰显信保实力
  20085月,大连某出口企业向国内某外资企业出运线材,货值7万多美元。应付款日过后,外资公司表示由于其母公司所在国受金融危机影响,目前无法偿付货款。
  辽宁信保知悉了上述情况后,立即向外资公司发出追讨函,并通过电话与其进行谈判磋商。同时,辽宁信保通过侧面了解到,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运转正常,初步判断他们应当有钱支付货款。因此,辽宁信保警告外资公司,如果一再拖欠货款,其将面临严重的后果。在辽宁信保积极追讨的压力下,这家公司最终分两期陆续将货款偿还。
  案件点评:中国信保是国内唯一政策性保险公司,其不仅履行着金融机构一般的功能,而且担当着执行国家政策的重任。因此,在国内追讨的案件中,中国信保不仅可以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追偿,而且可以联系当地政府机构运用行政手段进行施压。这种追偿手段体现了公权力与私权利的紧密结合,追偿效果不言而喻。
  出口企业当发生类似案件时,除了运用信用保险分散风险外,还可以配合中国信保进行国内追偿。中国信保的影响力、高素质的人才团队以及多途径的催收渠道将建立起强大的国内“追收框架”,为企业尽可能地降低损失。
   
  

一宗无单放货案的警示
  

半岛晨报 2009年1月6 记者:齐媛媛
   
  案情回放
  20078月,大连某出口企业(以下称A公司)向尼日利亚买家(以下称B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双方约定采用付款交单的方式结算货款。货物于2007829日从大连出运,10月中旬抵达尼日利亚。所有正本提单于20071015日由中行寄出,并在1017日到达客户指定的银行。在货到目的港后而提单未寄至指定银行时,B公司指示承运人放货。B公司收货后,由于货物价格一落千丈,无力偿付货款,A公司由此导致“货款两空”的结局。
   
  案件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承运人无单放货致损案件,其经验教训值得汲取。通常情况下,在海上运输中,凭正本提单交货是承运人正确履行交货义务的基本原则。但有时候承运人会应提货申请人的请求,凭其提供的副本提单或保函将货物实际交付给提货申请人,从而不能向正本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这就构成了普遍意义上的无单放货。
  无单放货现象由来已久,有数据显示,在国际航运实践中,班轮运输中存在15%的无单放货现象,租船运输能达到50%,某些重要的商品如矿物和油交易中高达100%。无单放货案中,出口企业通常可以向承运人追索,也可以向买方追索。但是,受2008年经济危机的冲击,无论承运人还是买方都随时面临着破产倒闭的危险,这在客观上使出口企业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因此,出口企业首先应从两方面着手:第一,在出口企业租船订舱的情况下,审慎选择承运人。第二,在买方负责租船订舱的情况下,重点考察买方资质。在这个过程中,出口企业可以借助信用保险的资信调查业务对买方及承运人进行前期调查;亦可以借助信用保险进行风险的分散,降低自身损失。
  


  

“预期退货”怎能成为拒付款理由
  

大连晚报 2009年1月11 记者:卢真珍
   
  因为不了解货物目的地的相关法律,我市不少出口企业因此吃了亏。日前,记者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了解到,这类案件也在增多。因此,出口企业不仅要寻求达成贸易,也应当清楚意识到合同条款对回收货款的影响,一面自己的利益遭到损害。
  

[案件一]
  

以预期退货为由拒绝付款
  20074月,大连某出口企业和美国某大型中间商签订供销合同,货值近100万美元,双方约定美国中间商在出运日后120天内支付货款。合同约定适用美国纽约州法律,且大连出口企业要接受无条进退货,全部退货按照货物发票原值冲抵货款。应付款日过后,美国中间商称其已收到大卖场的部分退货,全额合计约35万美元,且在未来6个月内依然会陆续产生大量退货。按照历史退货比率估算,中间商认为退货总金额将达到84万美元,因此仅同意先行支付16万美元,剩余货款在6个月后视最终退货结果而定。针对已有退货,依照合同约定,大连企业同意接受退货,并冲抵货款35万美元。就剩余款项,则希望中间商依照合同约定按期付款,出口企业甚至可以考虑给予一定折扣。但最终中间商没有支付余下货款。
  

[案件点评]
  本案中,出口企业之所以无法及时收回巨额货款,关键在于美国中间商利用其品牌和渠道优势迫使其签订了无条件退货条款的合同。而后,因大连公司不熟悉美国法律,而中间商又借口预期退货拖延付款,随后中间商为保护自身利益要将风险转嫁,作为供应商的出口企业成为了这些不利条款的买单者。
  在出口贸易合同谈判中,出口企业不仅要寻求达成交易,同时还应当清楚地意识到合同条款对及时收回货款产生的影响,并在合同中争取一些有利的条件,尽量避免无条件退货等不利条款。针对此类案件的退货条款,出口企业除了可以采取规定退货比例上限控制风险、通过银行保函向买方承诺制服预期赔偿款项、通过共管帐户托管买方全部到期未付款项等措施来维护自身利益外,还可以通过信用保险等金融产品分散风险,降低损失。
  

[案件二]
  

一起无单放货案的警示
  20078月,大连某出口企业向尼日利亚买家出口一批货物,货值5万多美元,双方约定采用付款交单的方式结算货款。货物于2007829日从大连出运,10月中旬抵达尼日利亚。在货到目的港后而提单未寄至指定银行时,尼日利亚公司指示承运人放货。在收货后,由于货物价格一落千丈,无力偿付货款,致使等来年企业招致“货款两空”的结局。
  

[案件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承运人无单放货致损案件,其经验教训值得汲取。通常情况下,在海上运输中,提单被普遍认为是物权凭证,也是货物据以交付的凭证,凭正本提单交货是承运人正确履行交货义务的基本原则。但有时候承运人会应提货申请人的请求,凭其提供的副本提单或保函将货物实际交付给提货申请人,从而不能向正本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这就构成了普遍意义上的无单放货。
  无单放货案中,出口企业通常可以向承运人追索,也可以向买方追索。但是,受2008年经济危机的冲击,无论承运人还是买方都随时面临着破产倒闭的危险,这在客观上使出口企业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因此,针对无单放货现象,出口企业首先应从两方面着手:第一,在出口企业租船订舱的情况下,审慎选择承运人。第二,在买方负责租船订舱的情况下,重点考察买方资质。在这个过程中,出口企业可以借助信用保险的资信调查业务对买方及承运人进行前期调查;亦可以借助信用保险进行风险的分散,降低自身损失。
   
  

出口企业要警惕买家使诈
  

大连晚报 2009年1月15 记者:卢真珍
   
  20065月间,大连某出口企业向孟加拉出口一批货物,货值近20万美元。在安排货物出运后,出口企业立即通过中国银行向开证行交单。时隔一个多月后,开证行终于对中行进行了回复,提出该信用证据有“不符点”。
  在突如其来的风险面前,出口企业按照保单的相关规定,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通报了可能发生的损失,请求给予协助和支持。接到被保险人报损后,辽宁信保立即开始着手进行案件的调查工作。
  经信保海外调查发现,在货物到港后,孟加拉买方以向开证行提交保证函的形式直接取得了正本提单并提走了货物,但由于产品市场价格下跌,该公司遂指示开证行恶意挑剔“不符点”并拒绝承兑。
  最终,辽宁信保对出口企业20余万美元损失进行了先期足额赔付。
  本案中,本应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开证行与买方恶意勾结,辽宁信保提醒出口企业,一些海外买家通过恶意挑剔不符点的手段来达到协助买方逃避付款责任的目的,情节十分恶劣。
   
  

开证行恶意挑剔拒绝付款
  

半岛晨报2009120 记者:齐媛媛
  案情回放
  20065月,大连某出口企业(以下称A公司)向孟加拉买方(以下称B公司)出运一批货物,货值为20余万美元,支付方式为开证行(以下称C银行)收到所有的单据后120天后付款。货物运出后,A公司立即通过中国银行向开证行交单。时隔一个多月,C银行终于对中行进行了回复,提出该信用证具有“不符点”。A公司按照保单的相关规定,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信保”)通报了可能损失,请求给予协助和支持。
  辽宁信保经海外调查发现,在货物到港后,B公司以向C银行提交保证函的形式直接取得了正本提单并提走了货物。但由于产品市场价格下跌,B公司遂指示C银行恶意挑剔“不符点”并拒绝承兑。但随后辽宁信保发现,在本案中,C银行明显存在信用问题。最终,辽宁信保对A公司20余万美元损失进行了足额赔付。
  案件点评
  本案中,本应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的开证行与买方恶意勾结,通过恶意挑剔“不符点”的手段来达到协助买方逃避付款责任的目的。因此出口企业应该借助信用保险首先对买方及其选择的开证行、转让行、保兑行等进行事前的资信调查,充分了解对方信息,从而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另外,出口企业还可以通过信用保险做到事后的风险分散,尽可能挽回损失,保障企业平稳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