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外汇管制国家出口交易需谨慎
(大连晚报2009年3月20日 记者:卢真珍)
本报讯 我市某公司于2006年向委内瑞拉某大型电信运营商出口10000部手机,价值200余万美元。由于委内瑞拉外汇管理制度较为严格、复杂,为了获得支付货款所需的外汇,我市公司随即向委内瑞拉外汇管理委员会提出美元购汇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许可。
2006年年底,电信运营商根据已取得的购汇许可,申请以美元支付到期货款时,恰逢委内瑞拉政府对这家电信运营商实行国有化,委内瑞拉外汇管理委员会以该电信运营商需要审计为由,拒绝了该公司的购汇请求。我市公司遂委托中国信保代为追讨欠款。出口企业就积极向中国信保提供了中间商、买方的详细信息,而中国信保也正是通过中间商敦促委内瑞拉的这家电信运营商完成外汇申购,最终成功追回全部欠款。
由于本案涉及委内瑞拉复杂的外汇管理制度,因此有必要对外汇管理制度加以介绍,以便广大出口企业在向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出口时,能够有所借鉴,谨慎交易。
外汇管制是一国政府为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率而对外汇进出实行的限制性措施和国际贸易政策。外汇管制有多种方式,其中与我国出口企业密切相关的是对进口付汇的管制,这种管制通常表现为进口商只有得到外汇管理当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外汇。
目前全球仍有不少国家实行不同程度的外汇管制,其中对涉及进口付汇的管理规定也不尽相同。像本案项下委内瑞拉的外汇管制就十分严格和复杂。因此我国出口企业在向外汇管制国家出口之前,有必要充分了解该国的相关规定,谨慎交易,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咨询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我国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的网站上一般都有对该国经济或外汇外贸政策的介绍,出口企业可从这类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充分利用中国信保等专业机构保障收汇安全,中国信保作为保障出口商收汇风险的专业化公司,掌握了一些国家的外汇管制资料和外汇政策,出口企业可以向其咨询,借助中国信保丰富的“资料库”掌握相关信息。
此外,一旦出口企业因为进口国外汇管制而无法收汇,可以借助中国信保的专业力量减少和挽回损失。由于中国信保具有丰富的海外债务追讨经验,在追讨过程中能够动员多方力量,对进口商适当施压,敦促其尽早解决对外付汇问题。